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設籍彰化縣(不含一年級新生)。
2.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父母親有重大疾病、低收入戶導致生活有困苦。
3.學業平均85分以上、體育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參考評比。
4.曾領過本基金會獎學金之同學,不得再申請。
所須證件: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
3.在學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
5.其他證明:如低收入戶、家長身心障礙、家庭遭受重大變故、村里長清寒證明。
金額: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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