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本校學生,經濟弱勢學生且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優先請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 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3)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二)附繳證件:
1、生活助學金申請書 申請表下載
2、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3、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印本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4、檢附前年度家庭所得證明
(稅捐稽徵機關所開之正本,所得人員包括父、母及學生本人。)
5、推薦函(指導老師或導師推薦)。
6、自 傳(請詳述家境狀況及工作能力)
7、人事資料及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8、印章。
(三) 助學金額:核准通過者核發每月新台幣 6,000 元助學金,並得視學生實際狀況彈性調整 核發數額。
(四)每月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30小時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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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