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州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公告
【注意事項】
每學期需主動提出申請,請"先辦理再繳費"。
學雜費減免、軍公教教育補助、弱勢助學金或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學者,依規定僅可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低(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學生,請持 111 年有效證明文件辦理。
證明文件請注意時效性,如有期限屆滿、資格註銷或資料異動情事者,應主動向生輔組減免窗口提出。若嗣後發現證明文件有隱瞞不實、資格不符、重複申領及溢領補助者,將請同學追繳補齊所減免之學雜費差額。
【申辦流程】
下載或領取申請表格>>> 依申請表檢附文件>>>繳交至學務處體育與課外活動指導組>>> 體育與課外活動指導組初步審核>>> 送至財稅中心審核>>> 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不合格者須補繳費用>>> 重複申請通知擇優辦理
【固定辦理時間】
新生、轉學生:自有正式學籍(班級學號) 至每學期註冊截止日
舊生:每學期依公告時間申辦 上學期:5月底;下學期12月初
收到簡訊後請至生輔組減免窗口領取申請書(酌收工本費2元/1份)或自行下載列印填寫
減免申請書下載連結
►111學年度第2學期減免申請書(雙面列印)
申請書(需簽名和蓋章)
戶籍謄本正本(111年11月後申請,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均限學校申請月份起三個月內有效文件,全戶需含學生本人、學生父母親及學生配偶,記事欄位內容文字不可省略))
相關證明(須留意證明文件時效是否有過期或異動)
【減免資格及標準】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220萬元)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原住民學生
軍公教遺族 - 軍公教遺族申請表(一式2份)<限第一次申請者&身分更新者皆需先報部核准>
現役軍人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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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資格但不得申請減免者】
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前一年度家庭年收入超過新台幣220萬元以上者,不得申請。
♦本項家庭所得係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配偶之家庭所得總額。當學年度減免案須送教育部系統平台財稅中心查核前一年度家庭所得,超過220萬元者,應規定取消減免資格。
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時,曾在同一教育階段相同年級、學期已使用就學減免費用者,不得重複申請。
依教育部規定自98年8月1日起,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申辦方式】
現場繳交:本校B棟中正樓1樓『學務處-就貸減免窗口:1880』收
掛號郵寄:51003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三段2巷6號(信封註明:『就貸減免窗口:1880』)收
<如需退還文件或補寄繳費單者,請務必附上「貼足36元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寫收件人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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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格式 |
聯絡方式:04-8359000轉分機1880、E-mail:dsection1880@gm.cc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