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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科技大學語文教育訓練中心設置要點

105.11.16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行政併主管會議通過

 

一、中州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因應高等教育國際化之世界趨勢,強化學生

   國際語言及多元文化之素養,藉以提升競爭力,促進學術交流,依本校「組

    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置語文教育訓練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

    本要點。

 

二、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負責綜理中心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本中心下設華語文組及外國語文組,各置組長一人,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兼任,並置職員若干人,處理中心業務。

 

三、華語文組和外國語文組之職掌如下:

    華語文組:

    ()與本校訂有合作或交換計劃之國外學校學生之華語文訓練。

    ()開設輔導外籍學生、僑生之華語文進修推廣課程。

    ()輔導有志於華語文研究之人士進修。

    ()研究編製華語文教材及測驗工具。

    ()辦理華語文能力檢測和認證。

    ()其他與華語文訓練、培訓及研究有關事項。

    外國語文組:

    ()開設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

    ()辦能力測驗能力訓練、測驗和甄別工作。

    ()研究編製外國語文教材及測驗工具。

    ()其他與外國語文、培訓及研究有關事項。

 

四、本中心視教學需要得聘任教師,其聘任依本校人事室任規定辦理。

 

五、本中心定期召開業務會議,由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之,必要時得邀請本校

有關人員列席。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