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州科技大學語文教育訓練中心設置要點
105.11.16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行政併主管會議通過
一、中州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因應高等教育國際化之世界趨勢,強化學生
國際語言及多元文化之素養,藉以提升競爭力,促進學術交流,依本校「組
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置語文教育訓練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
本要點。
二、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負責綜理中心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本中心下設華語文組及外國語文組,各置組長一人,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兼任,並置職員若干人,處理中心業務。
三、華語文組和外國語文組之職掌如下:
華語文組:
(一)與本校訂有合作或交換計劃之國外學校學生之華語文訓練。
(二)開設輔導外籍學生、僑生之華語文進修推廣課程。
(三)輔導有志於華語文研究之人士進修。
(四)研究編製華語文教材及測驗工具。
(五)辦理華語文能力檢測和認證。
(六)其他與華語文訓練、培訓及研究有關事項。
外國語文組:
(一)開設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
(二)辦能力測驗能力訓練、測驗和甄別工作。
(三)研究編製外國語文教材及測驗工具。
(四)其他與外國語文、培訓及研究有關事項。
四、本中心視教學需要得聘任教師,其聘任依本校人事室任規定辦理。
五、本中心定期召開業務會議,由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之,必要時得邀請本校
有關人員列席。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