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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科技大學觀光與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

99年02月10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99年12月21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群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0年07月20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中州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觀光與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規劃本學院課程,建立學院與各系(所)、學位學程特色,促進資源整合運用及達成最佳教學效果,依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一、二項規定,設立中州科技大學觀光與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委員會工作內容如下:

(一)建議、協調與審查本學院訂定課程特色方向與原則,各系開設之共同與特色課程事項。

(二)協調本學院與其他學院共同課程與通識課程事項。

(三)其他有關課程之協調、整合、修訂等事項。

三、本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學院院長兼任之,並設委員若干人;本學院院長及各系與中心主任為本委員會當然委員,每系另推舉一至二位教師為聘任委員,由院長聘任之,聘期一年。本委員會委員得依其職務異動而調整。

四、本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事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為主席。

五、本委員會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開會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議決。會議之議決事項,須提報校課程委員會核備。

六、本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教師、學生代表(含畢業生)或學界、產業界相關人士列席。

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本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送教務會議備查,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