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科技大學觀光與管理學院中小企業診斷與行銷中心設置要點
100年07月20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中州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觀光與管理學院為促進國家中小企業健全發展,提升中小企業行銷能力,協助企業經營之改善輔導與企業資源規劃導入之診斷諮詢,特依據本校所屬研究中心設置要點規定,設立中州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中小企業診斷與行銷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中心成立之目的在協助企業經營之改善輔導與企業資源規劃導入之診斷諮詢及中小企業行銷能力,共同創造產業與學術雙贏局勢。
三、本中心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 中小企業經營輔導,以指導及協助中小企業改善經營績效、提高人力資源發展、建立具競爭力之經營策略、輔導企業建立管理制度及良好組織文化為主要任務,並協助中小企業提升技術水準及引進新技術。
(二) 市場行銷諮詢,以蒐集國內外經濟數據及市場情報,並依企業需求加以彙整、分析,協助中小企業制定行銷決策、展場規劃、公關參展與國際行銷為主要任務。
(三) 電子化企業輔導,以指導及協助中小企業依其企業策略制定電子化策略、分析企業需求、並規劃、建置、導入企業電子化系統,以提高企業經營績效。
(四) 台商服務,提供中小企業至大陸投資所面臨法律、投資及商務等範疇之諮詢與規劃服務。
(五) 其他相關業務。
四、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研究人員若干人;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副教授及其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之;研究人員由校長聘請本校專任教師兼任之。本中心主任及研究人員均為無給職,各級研究人員之職責於聘約中明定之。
五、本中心得視實際業務需要,由校長聘請顧問,提供本中心業務諮詢。校外顧問或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交通費。
六、本中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審議本中心相關業務事宜,必要時得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七、本中心採任務編組運作,如有業務上之必要得聘請專案工作人員。
本中心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支應中心各項人事、行政運作以及相關業務所需經費。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